尤达律师,临沂继承律师
从法律角度来说,出嫁的女儿肯定是有继承权的,与儿子具有同样的继承权。继承权与男女无关,与出嫁与否无关。
出嫁的女儿,不代表放弃继承权,除非女儿主动放弃。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但现实生活,特别是一些乡村地区,确实还有“不合法”的安排。基于传统观念,女儿出嫁后,就是别人家的人,就像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谁,不再享有娘家的财产继承权。
甚至是在生前,处理家庭财产的时候,也将嫁出去的女儿排除在外。
但相反的是,在抚养方面,肯定是不能少了女儿,并且在现实生活中,女儿相对来说,尽孝,照顾年老、生病的父母更多,更细致。
在大多数时候,都是女儿跑在前面。前几年不是还流传,养儿子都是给别人养的,甚至是在过节的时候,也陪媳妇一起在丈母娘家过,让自己的父母独守。
网络上也时常出现年老生病父母,女儿照顾多日,儿子来的时候,偷偷将银行卡、密码等给与儿子的视频,事实上挺令人寒心的。
作为子女,大多时候不计较,尽自己的能力尽孝心,赡养义务毕竟是每个人应尽的人生义务,法定义务。
对于排除出嫁女儿的继承权问题,正常来说,应该出具合法有效的遗嘱,对遗产做出具体的安排,这样确实可以排除出嫁女儿的继承权,女儿不能再分娘家的遗产。
对于农村宅基地房产的继承,估计是误解、分歧最大的,毕竟宅基地是集体土地,受到集体经济组织一定限制,宅基地不等于宅基地上的房屋,但房屋可以继承。在同村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间,也可以变卖转让。
基本原则是,权利义务同等,不分男女,传统观念不能对抗法律规定。
当然,遵从自愿放弃原则,遵从遗嘱等自行处分原则。
出嫁的女儿能不能分娘家的遗产?
发布时间:2026-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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