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达律师,临沂交通事故律师
保险主要是指交强险以及第三者商业险。
先说保险公司的赔付额度,交强险限额为财产损失 2000,医疗、营养、住院伙食补助等 18000,误工、护理、伤残赔偿等 180000,总额 200000 ;第三者商业险,根据购买额度确定,一般为 2000000 左右。
再说一个误解,在交通事故中,交强险限额内,除了无责情况下,其他责任比例情况下,交强险不分具体责任比例,全额赔付。
具体入下:
1、机动车对机动车
一方全责,另一方无责,全责方保险公司限额内承担百分百责任,无责方保险公司承担限额的百分之十以内责任,也就是财产损失 100,医疗等 1800,伤残等 18000;商业险由全责方保险公司承担,无责方保险公司不承担。
同等责任,交强险限额内全额赔付,商业险部分五五分,限额内根据责任比例承担。
主次责任,交强险限额内全额赔付,商业险部分七三分,限额内根据责任比例承担。
2、机动车对非机动车、行人
机动车全责,交强险、商业险均在限额内全部赔付。
机动车无责,交强险限额内赔付百分之十,也就是财产损失 100,医疗等 1800,伤残等 18000
机动车主要责任,交强险限额内全额赔付,商业险限额内承担百分之八十责任(山东范围)。
机动车次要责任,交强险限额内全额赔付,商业险限额内承担百分之四十责任(山东范围)。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修正)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并没有直接规定非机动车、行人承担责任,而是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也就会说在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行人虽然负有一定责任,但不一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此规定的目的,主要是考虑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的抗风险能力差距很大,为了更好的保护非机动车与行人。
以前的时候,在机动车造成损失的情况下,会根据责任比例,直接判决非机动车、行人承担赔偿责任,现在趋势有所转变,越来越多的案例显示,非机动车、行人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当然这不是绝对的,要根据当地的司法实践确定,但确实是一个趋势,特别是在保险公司代位追偿的纠纷当中,驳回保险公司的比例比较高。
另外,如果机动车购买了车损险,在交通事故中的车损损失,可以直接要求保险公司全额承担(不要听保险公司说按责任比例承担),后期由保险公司再去代位追偿,至于是否成功,自求多福吧。
在与保险公司和解的过程中,保险公司一般都会要求扣除非医保用药,一般为总额的 20% 左右,但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一般不支持保险公司的该项请求,一是在医疗救治过程中,使用何种药物,并不是由受害人确定;二是具体哪些是非医保用药,保险公司无法提供证据证明;三是法院要求保险公司申请非医保用药司法鉴定,保险公司一般都不会申请(申请了,不代表法院会支持扣除),基于以上种种原因,法院一般会全部支持医疗费用,不再区分非医保用药,因此,在调解过程中,可以坚持要求保险公司不能扣除非医保用药,起码对于具体比例,双方可以协商;如果扣除金额较大,建议不再调解,直接通过司法程序解决即可。
虽然交强险是国家要求的强制责任保险,不以盈利为目的,但实践中,保险公司依然会通过各种方式,尽可能的降低赔偿数额,因此,该坚持的坚持,该争取的争取,不要轻易放弃。
出车祸了,保险怎么赔付?
发布时间:2026-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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