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随笔

坐牢后债务还要还吗

发布时间:2026-06-22 阅读:6

尤达律师,临沂民商事律师
现实生活中,很多人确实有这种误解,实际上分为两种形式,一种确实就是认为承担刑事责任之后,自己的民事责任(还钱)自然消失;一种是用坐牢的形式,告知所有的受害人,自己牢都做了,铁定不会再承担还款责任了,你们就死了这条心吧,毕竟已经付出了这么大的“代价”。

但事实上,坐牢也只是承担刑事责任,接受刑事惩罚。

普通的欠债还钱,与刑事责任无关,比如坐牢前欠的信用卡、民间借贷、房贷等。债权人仍可向法院起诉或申请执行,查封财产、扣押存款、冻结账户。如果服刑中无财产可执行,案件可能进入“终本”,但债务不消灭,随时可恢复执行。

属于民事责任,并不会随着承担刑事责任,债务就会自动消失,并且这两个事情没有关联性,也并不是因为民事责任而导致的坐牢,承担刑事责任(拒执除外)。

因刑事犯罪导致的赔偿,比如诈骗罪、盗窃罪,法院刑事判决里会附带民事赔偿部分。服刑期满,如果没赔完,受害人可继续申请执行。在服刑期间,如果积极赔偿受害人,可能会获得部分减刑,减少自己的服刑期限。



现实中的实际情况是,即使你坐牢,在狱中仍可被执行:

1、法院可查封其名下房产、车辆、存款等。

2、判赔但无力履行:坐完牢出来后,债权人依然可以追讨。

3、时效问题:债权人要注意执行或诉讼时效(申请执行2年),避免过期,过期,法院可能不再受理,或者债务人提异议,法院予以驳回。

因此,作为债务人要明白,坐牢只是承担刑事责任,债务是民事责任,两者互不抵消。欠的钱不会因为服刑而消灭,反而可能在出狱后继续面临冻结、查封、限制高消费等执行措施。

另外,很多人在面临法院强制执行时,觉得自己无所谓,反正就是没有钱,该拘留拘留,只要拘留一次,债权人也就拿自己没有办法了,毕竟法院不会一直连续采取司法拘留。

作为债权人,确实有这种顾虑,查询之后债务人没有任何财产。申请司法拘留,对方又死猪不怕开水烫,担心自己折腾一圈,确实什么也没有得到,毕竟司法拘留只有 15 天。

但实际是,绝大部分人都没有经历过失去人身自由的经历,并不是他们自己想象的那么简单,也不是他们想象的很轻松就可以度过,特别是在一些特殊节日期间,比如中秋节、春节等重大节日,与家人分离,绝对影响的不仅仅是自己。

另外,在众目睽睽之下,被法院警车带走,对家里人的精神伤害也很大。

这些都是重要的压力,促使对方履行债务。因此,能申请司法拘留的时候,尽快申请;能让其承担刑事责任的时候,让其承担,刑事责任还要影响其子女等的方方面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