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实务

如何查询限制高消费人员名单?

发布时间:2026-06-22 阅读:5

尤达律师,临沂执行律师
查询限制高消费人员名单,主要通过两个途径:

1、登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s://zxgk.court.gov.cn/),输入被查询人身份信息,可以综合查询被执行人,或者单独查询失信执行人、限制消费人员、被执行人信息等。

2、通过手机查询,安卓手机可以下载智慧执行 APP,首页可选择综合查询、失信人查询、被执行人查询、限制高消费人员查询、终本案件查询等,也可以下载执行程序中的一些文书模板,比如执行申请书、执行异议申请书、申请回避等。

通过查询当事人的被执行信息,可以确认对方现在是否有执行案件,是否已被列为失信执行人,限制高消费人员等,为自己是否诉讼等,提供参考依据。

如果对方已经被多次列为失信执行人或者限高人员,可能名下法律意义上的财产基本没有(正常途径查询不到),通过诉讼、执行,可能通过执行获得财产的可能性不高。

如果查询不到对方信息,说明对方可能没有被起诉案件,或者即使有被起诉案件,也能尽快处理,具有较高的付款能力,甚至是不希望上黑名单,只要起诉了,就会尽快解决相关纠纷,这样,如果对方已经违约,应该尽量尽快提起诉讼。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2015修正)

法释〔2015〕17号

第三条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前款规定行为的,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申请。执行法院审查属实的,应予准许。

第十一条 被执行人违反限制消费令进行消费的行为属于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行为,经查证属实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予以拘留、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有关单位在收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仍允许被执行人进行高消费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需的有关消费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

对于对自己征信比较在乎的人员,以及想继续做生意的人员,限高、失信,对其还是影响比较大的,为了防止自己变成失信人员,他们也会积极采取措施,筹措资金,尽力解决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