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道路施工缺陷导致车祸,能把施工单位告上法庭吗?

发布时间:2026-08-15 阅读:5

尤达律师,临沂交通事故纠纷律师
很多车主遇到交通事故后,
发现事故原因并不完全是驾驶问题,
而是:
道路施工没有设置警示标志;
施工路段坑洼严重;
井盖缺失;
路面存在明显高低差;
施工材料堆放在道路上。
于是就会问:
出了车祸,
能不能把施工单位告上法庭?
答案是:
可以。如果能够证明道路施工存在缺陷,并且该缺陷与交通事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受害人可以依法要求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现行司法解释对此也有明确规定。
一、施工单位什么情况下需要赔偿?
并不是只要发生事故,
施工单位就要承担责任。
关键要证明三个问题:
第一,
道路确实存在施工缺陷。
例如:
施工没有按照相关标准进行;
路面存在明显坑洼;
施工导致道路出现危险高差;
施工材料影响正常通行。
第二,
施工单位存在相应过错。
例如:
没有按照规定施工;
施工现场没有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没有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
第三,
施工缺陷与事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比如:
车辆正常行驶过程中,
因为施工造成的路面坑洞发生失控,
最终导致车辆撞击或者人员受伤。
这种情况下,
施工单位承担责任就有法律依据。
二、是不是施工单位一定承担全部责任?
不一定。
交通事故中,
可能同时存在多个责任主体。
例如:
驾驶人超速;
施工单位没有设置警示标志;
道路管理单位维护不到位。
如果多个原因共同导致事故,
法院会根据各方过错程度,
确定各自承担的责任。
因此,
即使施工单位存在问题,
也不代表施工单位一定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三、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都可以起诉吗?
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司法解释明确规定:
未按照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强制性规定设计、施工,致使道路存在缺陷并造成交通事故的,当事人请求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因此,
如果事故确实与道路施工缺陷有关,
不要只盯着施工单位,
还应当调查:
建设单位是谁;
施工单位是谁;
道路管理单位是谁。
必要时可以根据责任情况一并列为被告。
四、交通事故认定书没有认定施工单位责任怎么办?
仍然可以起诉。
交通事故认定书主要解决的是:
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的行为及责任问题。
但道路施工单位是否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仍然需要结合:
施工情况;
道路缺陷;
安全防护措施;
事故形成原因。
进行综合判断。
所以,
即使交警认定驾驶人承担主要责任,
也不意味着施工单位当然免责。
五、打这种官司最重要的是什么?
证据。
尤其是事故发生后,
一定要及时固定现场。
建议保留:
事故现场照片;
现场视频;
行车记录仪;
施工区域照片;
施工警示标志照片;
道路坑洼、高低差等情况;
交通事故认定书;
维修发票;
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凭证。
如果施工现场很快恢复,
更要及时拍照、录像。
必要时还可以申请:
证据保全;
司法鉴定。
因为道路施工完成后,
原来的缺陷可能很快消失,
到时候再证明事故发生时道路到底是什么状态,
难度会明显增加。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规定,因道路管理维护缺陷导致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可以依法追究道路管理者责任;因设计、施工不符合强制性规定导致道路存在缺陷并造成交通事故的,可以要求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律师提醒
道路施工导致交通事故,
最容易出现的误区就是:
“交警已经认定我负主要责任,所以施工单位肯定不用赔。”
实际上,
交通事故责任和道路施工侵权责任并不完全是一回事。
如果能够证明:
道路确实存在施工缺陷,
施工单位没有依法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而且这个缺陷与事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即使驾驶人自身也存在一定过错,
仍然可以依法要求施工单位承担相应责任。
所以发生事故后,
不要急着只研究交通事故认定书上的责任比例,
更要把道路状况、施工情况、警示措施和事故发生过程完整固定下来。
记住一句话:
道路施工有缺陷导致车祸,施工单位并不是“出了事故就免责”。只要能够证明施工缺陷与事故存在因果关系,就可以依法起诉,并要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